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,国旅股份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等制度。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,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策,公司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,对股东大会负责。 董事会依据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行使职权。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,包括5名独立董事。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,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。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,包括2名股东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。监事会设主席1人,副主席1人。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,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、建议,保证董事会议事、决议的专业化和高效化。